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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缸水水質測試

《食物業規例》(第132章,附屬法例X)第10A條規定,任何人在食物業的運作中,不得在品質低於食環署所指明的標準的水中,飼養任何擬供人食用的活魚或活的介貝類水產動物。所指明的標準為「每100毫升水含少於610個大腸桿菌和不含任何病原體」。

食環署會定期從所有販賣擬供人食用的活海鮮的持牌食物業處所和街巿攤檔(包括持有售賣活魚許可證的處所)抽取魚缸水樣本一次,以檢測大腸桿菌。為了盡早提醒有關處所經營者其魚缸水質變壞或消毒設施失靈,以便及早採取補救措施,食環署把需要採取行動的水平定於每100毫升水含180個大腸桿菌。如果大腸桿菌水平超過 610 cfu/100mL,食物業持牌人可能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0元及入獄三個月。

環境化驗有限公司(ELL)在環境樣品微生物學測試已取得 HOKLAS 認可。我們可以幫助食物業持牌人監測魚缸水水質,以確保其符合規定。請致電 2676 2983 或 電郵 info@envirolabs.com.hk 查詢服務詳情。

参考資料

  1. 魚缸水過濾和消毒設施指引, 香港食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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