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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殘留
農業是指合成化合物、天然產物、生物活性物質或以上的混合物,在藥材生產過程中用以防治蟲害或控制其生長的物質。過度使用農藥會導致農作物的農藥大量殘留,服用過量的農藥殘留可能會引致我們急性中毒,從而感到頭痛、噁心、嘔吐、腹瀉、呼吸困難等;長期服用更可能損害肝臟和腎臟、神經系統、內分泌系統和免疫系統,甚至有致癌和影響生育的風險。
為保護公眾健康,《中藥規例》(香港法例第549F章) 及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制定的執業指引規定中藥材零售商及批發商應保存交易紀錄,並遵從相關法規和標準嚴格控制農藥殘留量。香港衛生署轄下的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認可的準確測定其含量的檢測方法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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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相色譜法 - 電子捕獲檢測器測定法 (GC-E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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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相色譜 - 串聯質譜法 (GC-MS/MS)
上述方法可用於以下所列農藥的檢測︰
(a) 艾氏劑及狄氏劑(兩者之和)
(b) 氯丹(順-氯丹、反-氯丹與氧氯丹之和)
(c) 滴滴涕(4,4´ -滴滴依、4,4´ -滴滴滴、2,4´ -滴滴涕與4,4´ -滴滴涕之和)
(d) 異狄氏劑
(e) 七氯(七氯、環氧七氯之和)
(f) 六氯苯
(g) 六六六(α, β, δ等異構體之和)
(h) 林丹(γ-六六六)
(i) 五氯硝基苯(五氯硝基苯、五氯苯胺與甲基五氯苯硫醚之和)
《香港中藥材標準》
除源於礦物的藥材或另有規定外,藥材樣品中農藥殘留量應符合由中醫藥管委會制定的藥材的重金屬檢測要求和含量限度:
藥材中的農藥殘留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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